📍 上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拟聘张宁等141位同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等级的公示

2026/04/27 1.9w 阅读 327 点赞

现将张宁等141位同志拟聘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等级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一、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张宁同志聘任为主任药师(专技三级);

张军龙、施晓红、曾庆敏3位同志聘任为主任医师(专技三级);

赵永飞、陈兴华、陈剑平、齐瑞雪4位同志聘任为主任医师(专技四级);

沈卫红同志聘任为主任护师(专技四级);

范卫同志聘任为副研究员(专技五级);

陆雪强、龚敬宇2位同志聘任为副主任医师(专技五级);

何双涛、刘小群、刘文、吴荣博、张梅红、李强、李秀菊、王红枫、邵义如、顾超10位同志聘任为副主任医师(专技六级);

俞婷、干慧慧、张峰、徐建华、徐昭宁、戚岳孙、李丽、李小燕、李轩、杨海芳、程舟礼、赵燕、金花、韩清14位同志聘任为副主任医师(专技七级);

付毓、吴城孝、姚喜州、彭飞、徐陈、杨秀英、王润泽、王雯、茹德文、贾小超、赵怡玲、连晓雨、金永红、陈俊峰、陈龙、高辉16位同志聘任为主治医师(专技九级);

周昱、夏兰、姜兰英、姜华侨、臧传琪、项敏敏6位同志聘任为主管药师(专技九级);

何晓燕、余芳、刘丹丹、刘婷婷、吴晓伟、奚春华、尹淑蒙、张云、张杰、施莉莉、朱海玲、杨云、毛丹凤、汤玲玲、沈佳丽、沈清、甘春华、程丹丹、许颖、谭利萍、赵冰雨、边祎佳、郑倩倩、郭孙升、高静、黄俊霞26位同志聘任为主管护师(专技九级);

刘斌、张婷、曾剑、王乐、薛敏敏、谢晓诚6位同志聘任为主管技师(专技九级);

余婷婷同志聘任为主管医师(公卫)(专技九级)。

二、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

周艳娜、朱相贡2位同志聘任为主任医师(专技四级);

金吉平同志聘任为主任护师(专技四级);

陈文璞、马伟雄2位同志聘任为副主任医师(专技七级)。

三、上海市金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郭其乐同志聘任为主任医师(专技四级);

唐亚荣同志聘任为副主任医师(专技七级);

陈婕妤同志聘任为副主任护师(专技七级)。

四、上海市金山区亭林医院

唐钧同志聘任为主任技师(专技四级);

叶仁静同志聘任为副主任护师(专技七级)。

五、上海市金山区众仁老年护理医院

孙昌泉同志聘任为副主任医师(专技七级);

邱梅同志聘任为副主任护师(专技七级)。

六、上海市金山区卫生学校

张健、董慧2位同志聘任为高级讲师(专技七级);

沈婧雯同志聘任为讲师(专技十级)。

七、上海市金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金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叶玉龙同志聘任为主任技师(专技四级);

宋灿磊同志聘任为主任医师(公卫)(专技四级);

朱士玉、王晶晶2位同志聘任为副主任医师(公卫)(专技七级)。

八、上海市金山区妇幼保健所

唐新红同志聘任为主任医师(专技四级)。

九、上海市金山区血站

还一婷同志聘任为会计师(专技十级)。

十、上海市金山区石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郑琳、钱宏威、陈玲3位同志聘任为副主任医师(专技七级);

蔡戴同志聘任为副主任护师(专技七级);

高宇豪同志聘任为主治医师(专技十级);

吴菲菲、夏莉娜2位同志聘任为主管护师(专技十级)。

十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谢样俊同志聘任为副主任医师(专技七级);

李鸿、杨旭红2位同志聘任为副主任护师(专技七级);

徐艳鸽同志聘任为副主任医师(公卫)(专技七级)。

十二、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王冬同志聘任为副主任医师(专技七级)。

十三、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魏雪辉同志聘任为副主任医师(公卫)(专技七级);

顾岚婷、顾爱琳2位同志聘任为主治医师(专技十级);

陆亦昀同志聘任为主管护师(专技十级);

吴凯雯、邱钊2位同志聘任为主管技师(专技十级);

严志伟同志聘任为主管医师(公卫)(专技十级)。

十四、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董思源同志聘任为副主任护师(专技七级)。

十五、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乔振同志聘任为副主任医师(专技七级);

沈英同志聘任为主治医师(专技十级)。

十六、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时玉召、林洪波、苏茂松3位同志聘任为副主任医师(专技七级)。

十七、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谭忠良同志聘任为副主任医师(公卫)(专技七级)。

十八、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潘胜琼、薛丽2位同志聘任为主任医师(专技四级);

沈健同志聘任为副主任医师(专技七级)。

公示时间为:4月27日至5月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途径向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57970798、57932089。联系地址:金山区蒙山北路99号1005室(邮编200540)。

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