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水务局关于2025年度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公开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预〔2016〕25号)和《上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关于本市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区域上一年度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情况之规定,现将金山区2025年度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金山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25年度全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收入预算为175000000.00元。我局委托金山区排水管理所和区内两家供水企业代征污水处理费,实际征收金额为188669406.74元,累计使用(支出)金额为168456689.00元(按年初收入预算及上年度结存资金安排执行,结余部分结转到下年度使用),主要用于我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支出。
专此公告。
附表:金山区2025年度污水处理费征收与使用(支出)统计表
附表:
| 金山区2025年度污水处理费征收与使用(支出)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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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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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情况 |
金山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
175359529.13 |
| 金山区新城自来水有限公司 |
329823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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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山区排水管理所 |
1001164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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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18866940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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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支出)情况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 |
151606689.00 |
| 手续费 |
34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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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山卫、石化污水厂返还 |
134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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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1684566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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