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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费兰花、王文轩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松)新府告字〔2025〕第070146号)的公告

2026/06/24 6.7k 阅读 277 点赞


费兰花、王文轩:

你于2025 年08月21日14时34分,被发现在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莘松路1155弄118号房屋南侧擅自搭建建筑物。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有效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松)新府告字〔2025〕第070146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松)新府告字〔2025〕第070146号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6年06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