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金山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检查的通知

2020/02/24 1.1k 阅读 452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金山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将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区级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社会组织)开展2019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登记的未登记为或未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2019年6月30日前经批准登记的未登记为或未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检查时间

  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度检查的内容

  1.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政策情况;

  2.登记事项变更及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3.按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4.财务状况、资金来源以及使用情况等;

  5.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情况;

  6.办事机构和分支(代表)机构设置情况;

  7.其他需要检查的有关情况。

  四、年度检查的方式和程序

  本次年度检查继续采取网上年检的方式。2020年3月1日起,参检社会组织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钥匙盘登录“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shzz.mzj.sh.gov.cn),在线填写《2019年度检查报告书》,具体操作详见网上登载的《2019年度检查——社会组织网上年检操作指南》。

  2020年3月31日前,各社会组织完成《2019年度检查报告书》的网上填报工作,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加盖电子印章后网上提交。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除了网上填报外,还应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递交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020年4月30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钥匙盘,结合行业管理情况,对社会组织提出年检初审结论和监管意见。

  2020年6月30日前,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对年度检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年度检查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在“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年报系统中显示,并通过短信通知参检社会组织。

  2020年7月31日前,社会组织持《登记证书》(副本)到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603号二楼登记受理窗口加盖年检印章。

  年度检查工作结束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通过“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向社会公告社会组织的年检结果。

  五、开展年检信息对外公开

  2020年3月31日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填报结束后,有关内容即在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社会组织对其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登记管理机关发现社会组织在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不准确的,将会通知及时更正。

  六、联系方式

  单位:金山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登记受理窗口地址:金山区蒙山北路603号二楼

  咨询电话:57922377

  年检和法人一证通服务热线:962200(7×24小时接听)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