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瑞:
你因不服被申请人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24年11月29日作出的编号为金山公(交)行罚决字〔2024〕3101162802397634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4年12月12日作出沪金府复字〔2024〕第1447号《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以下简称:《终止通知》),并先后多次通过行政复议专递的方式,向你提供的地址邮寄上述《决定书》,但均被退件。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终止通知》。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上海市金山区行政复议局(上海市金山区金一东路391号)领取上述《终止通知》。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