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园区),相关企业:
自6月1日起入汛,自然灾害多发,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需更加重视生态环境安全防范。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区领导批示要求,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环境安全工作,压实各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重点环保设备设施隐患治理,确保环境安全,现将环境安全工作要求提示如下:
一、要督促辖区内企业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确保正常使用;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危废(固废)贮存场所、储罐区和原辅材料等重点区域和重点物料的环境风险防范与隐患治理工作;要及时清空事故应急池,确保不因气象原因导致雨污串管、溢流污水等环境事件发生;对企业发生污水不能正常排放等情况,应立即采取减产、减排,甚至停产、停排等措施,减少和防止环境事件发生。
二、要强化隐患问题排查发现要求,如发现河道水质、管网及企业突发事件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各相关部门报告,如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区生态环境局。
三、要切实做好环境应急响应工作,梳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区域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
四、要加强环保设施设备安全风险辨识,指导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有限空间辨识,强化环保设施维修作业现场应急保障处置,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五、要加强高温等极端天气环境安全工作,当前正值汛期高温、雷暴、强降雨、台风等各类极端天气多发。要督促各企业全面分析研判并采取针对性举措,认真部署加强高温等极端天气环境安全工作,压紧压实全员岗位责任制,全链条、全要素、全生命周期、全过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特此提示。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