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0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收费方式调整

2019/12/31 1.5w 阅读 527 点赞

  根据国务院《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国办发〔2019〕23号)的精神,自2020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收费方式由原来的点对点封闭式收费改为沿路龙门架感应开放式收费,收费标准为小客车0.6元/公里。

  在市交通委、市城投公司的大力支持下,自2020年1月1日起,9座(含)以下小客车在我区朱泾、新农(亭枫公路)、吕巷、张堰、金山卫5个收费口之间任意出行通行费享受5折优惠。享受优惠政策需要的条件:

  1、需安装上海交通卡公司发行的ETC设备(OBU),并且绑定的是上海各商业银行记账卡。

  2、原安装ETC储值卡(沪通卡)车辆不能享受此优惠政策,需转记账卡后方可享受。

  金山交通委员会

  2019年12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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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