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政策通知公告

致全区各企业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告知书

2020/01/29 2.2k 阅读 124 点赞

  全区各企业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已制定周密方案,遏制疫情蔓延。2020年1月24日,上海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春节后,用工需求旺盛,我区将迎来外来人员返程高潮,面临疫情输入和导致本地传播的风险。在这一特殊时期,我们向全区各企业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告知相关事项如下:

  一、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在关键时刻体现广大企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顾全大局,精诚合作,全力支持党和政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暂停举办大型招聘活动和跨地区劳务协作活动,建议通过网上招聘等方式补充用工需求,同时做好全面风险防控措施,对聘用人员要做好入职前体检,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相关手续。

  三、根据本市规定,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同时,实行提前复工审核报备制度。对因特殊原因确需在2月10日前提前复工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含外来员工流动信息情况)、应对疫情预案措施以及确保不出现疫情的承诺等,报企业所辖街镇、工业区,经核查批准后予以复工,同时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或发现确诊病例,将立即责令停产,并按规定追究企业相关责任。

  四、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五、对于在延长春节假期期间和执行市政府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要求的企业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当月工资;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按照休息日加班的有关规定,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办公的,同样按照休息日加班的有关规定,企业应给予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要求职工推迟复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六、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七、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规范经营,诚实守信,为企业节后招工做好服务工作,认真记录完善相关台账,共同维护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健康稳定。非常时期避免向用工企业提供、推荐疫情重点集中地区劳动力以及服务外包业务,避免输入性疫情发生。

  八、企业在接收外来务工人员时,要详细了解过去14天的旅行史等, 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体温测量、登记等工作,一旦发现有疑似病人,及时与卫生医疗机构联系,防止疫情传播。

  九、及时向企业职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预防措施,提高认识,增强信心,避免群体中出现恐慌等不良情绪,做好稳岗稳就业工作。

  十、区人社局将为广大用工企业免费提供岗位信息发布服务,有需求的企业可登录上海公共招聘网、金山人才网进行登记。同时提醒广大求职者,近期现场招聘会暂停,请下载上海人社APP,或关注金山人社、金山就业和金山人才服务一点通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招聘信息。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齐心协力、团结共进、群策群力、众志成城,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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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