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区农业农村委关于禁止非法交易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倡议书

2020/02/11 1.7w 阅读 142 点赞

  我区全体居民:

  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销售和食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不仅存在违规违法的风险,也可能给人类带来不可预知的严重伤害。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2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联合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及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自2020年2月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水生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形势,阻断潜在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此关键时刻特向全区全体居民发出倡议如下:

  一、公众应加强自身健康防范意识和科学消费意识,健康饮食,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健康风险,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健康饮食;

  二、在疫情期间禁止任何形式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展示展演,杜绝人与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密切接触; 

  三、配合相关部门主动制止捕杀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不法行为,发现各类非法捕捉、滥杀、食用、出售、贩卖、收购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

  四、全区各水产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交易活动; 

  让我们共同携手一起行动起来,切断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疫源疫病传播途径,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为保障全市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做出积极的贡献!

  联系电话:57320547

  政府服务热线:12345

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2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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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