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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金山区2021年度科普特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1/01/13 4.0k 阅读 293 点赞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科普特色品牌,引导全社会参与科普工作,提升区域公民科学素质,助力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根据《金山区科普特色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金科〔2020〕35号),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21年度科普特色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一馆一品” 项目

方向1:科普基地项目

申报要求:支持区级及以上各类科普场馆(包括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科普活动室、创新屋、社区书院、科普画廊等,不含科普惠农兴村示范基地)的提升改造和科普活动开展等。

执行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50%。

考核指标:1.项目执行期内,完成科普场馆改造提升并对社会公众开放,或组织开展系列科普活动。2.项目执行期内,在科技节、科普日期间至少各举行一场科普活动。

方向2:科普惠农兴村示范基地项目

申报要求:支持区科普惠农兴村示范基地结合自身特色,围绕科普示范、技术创新、科普阵地打造、技术产业化四个方面,结合实际情况,择优选择一个适合自身发展的方面,在科普及创新领域中进行延伸或新增内容,并做出一定成效。

执行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6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的50%。

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内,至少举行三场科普惠农实用技术(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培训或组织不少于300人次的科普活动。

专题二:“一村(居)一品” 项目

申报要求:支持区级及以上科普示范社区(村)结合自身特色,围绕各街镇(工业区)中心工作,形成有效的科普工作机制,打造主题鲜明,参与范围广,互动性、科学性、趣味性强的科普项目。

执行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的50%。

考核指标:1.项目执行期内,完善科普阵地建设,体验、互动、宣传等科普功能要素齐全,依托阵地开展主题鲜明的系列科普活动不低于8场。2.项目执行期内,在科技节、科普日期间至少各举行一场科普活动。

专题三:科普作品类项目

申报要求:依托现有的各类科普资源,制作或出品原创科普作品,如:科普微电影、科普微视频、科普图书、科普剧、系列科学实验节目的创制和推广等。科普作品类项目须有作品简介、大纲或者脚本等,内容须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原创性并通俗易懂,科学知识、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

执行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重点支持品牌科普原创作品。项目资助方式为定额资助,每个项目定额资助2万元。

考核指标:1.项目执行期内,科普剧、系列科学实验节目等类型的作品,开展线下公益演出不低于3场。2.科普微电影、科普微视频等须满足高清放映,在区级及以上电视台播出,或在国内主流网络平台、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推广且线上点击量不低于2万人次。3.科普图书等类型的作品,印刷数不低于5千册(本)。

二、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科普金山”公众号下载相关文件,填报打印书面材料并送至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17:00。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须签字盖章齐全。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和视频材料请发送至邮箱:kjg@jinshan.gov.cn或刻盘报送。

三、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金山区金一东路11 号315室、309室。

1.“一馆一品”科普基地项目和科普作品类项目

联系人:

王波 咨询电话:57971486

盛雪平 咨询电话:57971843

2.“一馆一品”科普惠农兴村示范基地项目

联系人:

顾善娟 咨询电话:57970981

丁文娟 咨询电话:57941755

3.“一村(居)一品”项目

联系人:

陆怡青 咨询电话:57941755

王闻一 咨询电话:57930484

四、评审方式 

区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开展评审。 

五、其它说明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区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项目须经各街镇(工业区)或区级相关职能主管部门推荐。

2.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4.项目立项后,区科委拨付资助资金的70%。项目结束后,由区科委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的拨付剩余30%的资助资金;凡验收不合格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项目。涉及违法违规的,将追回其相应资金,并依据相关规定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项目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6.科普作品类立项项目,择优向市级部门推荐。

7.区科委拥有已立项科普作品类项目的使用权。

             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