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政策通知公告

解除扣押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1/09/26 6.0k 阅读 428 点赞

下列当事人因无联系方式等原因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解除扣押决定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送达,请相关当事人给予关注并及时与本机关联系。公告内容如下:

一、下列当事人(当事人信息及《解除扣押决定书》内容详见附表)因对违法行为已作出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解除扣押。

二、本机关通过中国邮政EMS国内标准快递邮寄《解除扣押决定书》给下列当事人,但邮件被退回。

三、上述《解除扣押决定书》原件于公告发出之日起同时在本机关公告栏内张贴公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机关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卫二路488号

联系电话:57313637    

联系人:案件处理科

上海市金山区交通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

附表:

<当事人姓名

<违法事由

<扣押日期

<扣押决定书编号

<解除扣押日期

<解除扣押决定书编号

徐伟民

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

2021年7月15日

3212500023

2021年9月13日

521257133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