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2〕5号),纳入区级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护护理费等9类定价项目(详见附件)授权区人民政府定价。经研究,由区发改委等部门,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2017年第7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上述政府定价事项具体工作。
在本区区域内凡涉及中央定价或市级部门定价的定价项目、定价内容等一律按相应定价目录施行,其他事项按《上海市定价目录》相关规定施行。
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附件:授权本区人民政府定价的定价项目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附件
授权本区人民政府定价的定价项目
序号 | 类别 | 定价项目 | 定价部门 | 备注 | ||
1 | 燃气 | 辖区内区域性独立管网燃气销售价格 | 区价格主管部门 | |||
2 | 供水 | 水利工程供水 | 区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 | 区价格主管部门 | ||
自来水 | 区属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 | 区价格主管部门 | ||||
3 | 交通运输 | 城市客运交通 | 辖区内区域性巡游出租汽车运价 | 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交通主管部门 | 多功能无障碍巡游出租汽车车型除外 | |
车辆 停放 | 除市级定价范围以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 | 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交通主管部门 | 定价范围为省际道路客运站、除市级定价以外的其他铁路客运站、客运码头配套建设停车场所,上海市三级甲等以外的公立医疗机构配套建设停车场所 | |||
4 | 教育 | 民办非营利中小学学历教育的学费、住宿费 | 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教育行政部门 | |||
5 | 养老服务 | 区级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 | 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民政主管部门 | |||
6 | 殡葬服务 | 区级管理的殡葬基本服务 收费 | 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民政主管部门 | |||
7 | 保障性住房 | 属于区管项目的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 | 初次销售价格由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房屋主管部门制定 | ||
五年后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房源项目市场基准价格由区房屋主管部门会同区相关部门制定 | 该项目只适用于优先购买实施单位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或者上海市户籍家庭购买人、同住 人购买政府产权份额 | ||||
属于区管项目的廉租住房 租金 | 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房屋主管部门 | ||||
属于区管项目的征收安置住房销售价格 | 区规划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区房屋、发展改革、建设、财政主管部门 | ||||
8 | 文化旅游 | 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或服务 | 区属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或提供培训服务等收费 | 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文化旅游等主管部门 | |
景区 | 辖区内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未纳入市级管理目录的景区门票价格,以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 区价格主管部门 | 形成竞争的交通运输服务除外 | ||
9 | 环境保护 | 污水 处理 | 区属公共排水系统收取的污水处理费 | 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