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自然人陈伟民,男,1977年6月11日出生,2025年1月23日死亡,生前居住于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绿地新苑,身份证号码为31022819770611****。经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2025)沪0116民初6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指定上海市金山区民政局担任陈伟民的遗产管理人。
现上海市金山区民政局公告如下:
1、若有陈伟民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与陈伟民存在遗赠扶养关系的人、依靠陈伟民抚养的人,陈伟民继承人以外的依靠其抚养的人或对陈伟民扶养较多的人,或其他人对上海市金山区民政局担任陈伟民的遗产管理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上海市金山区民政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2)提起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
2、若有陈伟民的债权人、债务人,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上海市金山区民政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债权人、债务人的身份证明;(2)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的期限为三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请上述相关人士在公告期限内将书面材料邮寄至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西504室,联系电话:021-57922393。
特此公告。
上海市金山区民政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