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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期限如何设定?工资有最低标准吗?这份试用期热点问答请收好

2023/05/08 5.9k 阅读 193 点赞

  试用期的期限如何设定?工资有最低标准吗?员工要缴纳社保费吗?针对不少小伙伴关心的试用期相关问题,来看市人社局的解答。

  热点一

  试用期的期限如何设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热点二

  试用期的工资有最低标准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热点三

  试用期的员工要缴纳社保费吗?

  要缴纳。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和劳动者应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便民提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