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浦江沿岸地区功能融合发展和空间品质提升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沪府〔2025〕13号
市规划资源局:
沪规划资源详〔2025〕20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们编制的《黄浦江沿岸地区功能融合发展和空间品质提升专项规划(2025—2035年)》,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有关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1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浦江沿岸地区功能融合发展和空间品质提升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沪府〔2025〕13号
市规划资源局:
沪规划资源详〔2025〕20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们编制的《黄浦江沿岸地区功能融合发展和空间品质提升专项规划(2025—2035年)》,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有关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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