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柏妮化妆品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朱玲玲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案号:松劳人仲(2026)办字第1042号)。申请人朱玲玲已于2026年4月13日申请撤回对你公司的仲裁请求,经本会研究,同意撤诉。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有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6)办字第1042号撤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