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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调整部分《上海市医疗机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分类条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6/10/11 1.2w 阅读 65 点赞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公布<上海市医疗机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的通知》(沪医保办〔2026〕15号)有关规定,现将目录分类条目动态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公布增加部分医用耗材目录条目(见附件1),自2026年11月6日起执行,其中涉及增加的“口腔材料”目录条目与“本市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步执行。

  二、审核公布调出部分医用耗材目录条目(见附件2),自2026年11月6日起废止。

  三、属于本市医保医用耗材目录的产品,相关单位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办理。

  附件:1、医用耗材目录条目新增信息

     2、医用耗材目录条目调出信息

     3、上海市医疗机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2026修订版)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