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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上海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8日 文号:沪发改规范〔2025〕4号)

2025/03/27 1.3w 阅读 199 点赞

各区发展改革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经评估,2020年3月市发展改革委、市房屋管理局印发的《上海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0﹞3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4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5年3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