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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2日 文号:沪发改价调〔2025〕12号)

2025/04/01 1.9w 阅读 283 点赞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商请优化完善本市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机制的函》(沪教委财〔2024〕29号)收悉。根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和《关于同意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4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本市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和面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15元,不再收取报名费。

  二、教师资格考试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考试费全额上缴市级国库。

  三、请你委指导收费单位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稳妥有序做好收费执收工作,按照规定落实好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收费政策宣传解读,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规定,按本通知执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5年3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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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