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报送2025年度第二批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7日 文号:沪发改能源〔2025〕176号)

2025/09/16 2.9k 阅读 333 点赞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新型储能示范引领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5—2030年)》(沪府办发〔2024〕28号)要求,为做好上海市2025年度第二批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项目要求。申请纳入2025年度第二批独立储能项目计划的项目应可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备案,经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并具备开工条件。

  2.项目申报程序。项目单位应组织编制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方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

  我委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评审符合要求的项目方可纳入年度建设计划。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21-23119461

  电子邮箱:zhuxiaoyu1999@163.com

  附件:上海市2025年度第二批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方案要求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