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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和调整上海市2025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4日 文号:沪发改能源〔2025〕201号)

2025/10/23 1.9w 阅读 543 点赞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规〔2022〕104号)、《上海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配置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4〕2号),经项目立项单位申报,现对上海市2025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进行增补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增加“上海浦东新区老港镇9.984万千瓦渔光互补项目”等7个项目纳入上海市2025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规模13.907万千瓦,包括6个光伏电站项目、1个陆上风电项目(详见附件1)。已纳入《关于印发上海市2025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5〕112号)“奉贤区青村镇新型13MW渔光融合产业示范项目”因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移出我市开发建设方案。

  2.请开发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做好属地服务,共同加快推进已纳入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和增补纳入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建设。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支持,指导开发企业依法依规履行用地用海、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渔业养殖等要求。请上海市电力公司及时办理纳入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电网接入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2025年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增补项目清单

  2.已纳入上海市2025年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进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