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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国产药品注册费、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阶段性降低国产药品注册费、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

2025/12/23 1.1w 阅读 318 点赞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着力减轻医药行业企业负担,现就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国产药品注册费、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收取的国产药品注册费(包括补充申请注册费、再注册费)收费标准阶段性降低至现行标准的50%;将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收取的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包括首次注册费、变更注册费、延续注册费)收费标准阶段性降低至现行标准的35%。收费项目范围等其他规定不变。

  二、现行收费标准详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告2018年第79号)。

  三、执收单位要严格落实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四、上述降标规定实施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