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政策文件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4日 文号:沪发改规范〔2026〕1号) 2026/02/03 1.9w 阅读 51 点赞 查看原文各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4月22日联合印发的《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5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8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