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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4日 文号:沪发改规范〔2026〕1号)

2026/02/03 1.9w 阅读 51 点赞

各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4月22日联合印发的《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5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