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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松征地补告〔2026〕第93号)

2026/10/22 1.8w 阅读 69 点赞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沪(松)征地补告〔2026〕第9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松预征地告〔2026〕第108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财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松江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车墩镇SJC10022单元20-12号地块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松江区车墩镇高桥村南二村民小组,松江区车墩镇高桥村南七村民小组,松江区车墩镇高桥村南一村民小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944.14平方米、建设用地32326.97平方米、未利用地0.00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33271.11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按车墩镇174.45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三、财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财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序号

拟征地村组

拟征地面积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

财物补偿费

非居住房屋(非共同举办企业)

其他

小计

1

松江区车墩镇高桥村南二村民小组

10316.00

1799626.2

0

0

0

0

1799626.2

2

松江区车墩镇高桥村南七村民小组

19963.65

3482658.74

3918.07

0

0

0

3486576.81

3

松江区车墩镇高桥村南一村民小组

2991.46

521860.2

0

0

0

0

521860.2

4

车墩镇高桥村

0

0

0

0

0

0

0

5

车墩镇人民政府

0

0

0

2181236.20

0

0

2181236.20

合计

33271.11

5804145.14

3918.07

2181236.20

0

0

7989299.41

五、拟征地范围内涉及房屋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六、《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6年11月22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上海市松江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半数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松江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经松江区人民政府确认后,由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蒋连超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

联系电话:57740155 监督电话:67740046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