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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劳人仲(2026)办字第3897号应诉及开庭公告

2026/08/04 1.4w 阅读 167 点赞

上海市松江区炭旺火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鲁秋燕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的争议一案(案号:松劳人仲(2026)办字第3897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2026年9月22日下午13:30时在上海市松江区九里亭街道滨亭路355弄2号楼2204室, 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八月五日

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