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顺通达消防安装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林品升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6)办字第198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一顺通达消防安装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林品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民币66320.87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一顺通达消防安装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林品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人民币36921元;
三、被申请人上海一顺通达消防安装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林品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人民币36921元;
四、被申请人上海一顺通达消防安装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林品升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停工留薪期工资人民币10890.12元;
五、被申请人上海一顺通达消防安装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林品升鉴定费人民币350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