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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劳人仲(2026)办字第1242号裁决、按撤回处理公告

2026/06/03 1.4w 阅读 364 点赞

上海璀璨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肖素平、李润辉、李娟、张志萍、曹洪兴、邓艳玲、陈红霞、程晓娟、王素萍、靳晋艳、文生菊、李典玉、陈燕、王清连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案号:松劳人仲(2026)办字第1242号),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6)办字第124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璀璨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邓艳玲等11人工资合计人民币87910.3(详见附表二)

二、对申请人靳晋艳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序号

姓名

出生年月

工资期间

金额(人民币:元)

1

邓艳玲

198587

2025111日至2025129日工资差额

11008

2

程晓娟

1975910

2025111日至20251130日工资

11494.3

3

靳晋艳

1987512

2025111日至20251222日工资

16705

4

曹洪兴

1980101

2025111日至20251130日工资

5038

5

文生菊

19761122

20251130日至2025124日工资

1200

6

肖素平

197898

2025111日至20251130日工资差额

6500

7

李润辉

1979720

2025111日至20251215日工资差额

4300

8

李娟

1979924

2025122日至20251228日工资差额

10000

9

张志萍

197841

2025111日至20251130日工资差额

4385

2025121日至20251231日工资

3000

10

李典玉

19781218

20251025日至2025128日工资差额

9180

11

陈燕

1980225

20251112日至2025123日工资差额

5100

合计

87910.3

87910.3

申请人王清连经本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有关规定,本会对该案作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申请人王素萍经本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有关规定,本会对该案作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申请人陈红霞经本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有关规定,本会对该案作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六月三日

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