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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关于徐汇区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废止)

2017/01/05 1.1w 阅读 348 点赞
延长《关于徐汇区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废止)

发布时间: 2017-01-16     点击数: 12675

  
徐府发〔2016〕33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延长
《关于徐汇区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有效期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关于徐汇区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徐府发〔2014〕9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2016年12月20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工、青、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印发
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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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